2022年“天津市妇女儿童维权十大典型案例”系列展播
2022年“天津市妇女儿童维权十大典型案例”涵盖了多方联动维护未成年人权益、打击网络猥亵及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孕期女职工劳动权益等多方面热点难点事项,为今后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相关案件的审理和问题的解决提供典型示范,为更多妇女依法维权提供指引帮助,天津妇联女子学堂栏目进行展播,敬请关注。
多部门联动助力化解心结
家庭教育指导唤回父子亲情
——对犯罪未成年人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案
办案单位:河北区妇联、河北区人民法院
基本案情
小天,绰号“天眼”,2003年出生于广西,初中肄业后来到天津,因涉嫌在天津市、河北省等地参与实施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被公安河北分局刑事拘留,经河北区检察院决定,于2021年9月被逮捕。经审理查明,小天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可依法从轻处罚。2022年3月,小天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依照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有关规定,河北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的父亲未正确实施家庭教育、履行监护职责的行为予以批评,并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庭审后,河北区人民法院、河北区妇联、区妇女法律心理帮助中心共同对小天的父亲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家庭教育指导之前,河北区人民法院、妇联和妇女法律心理帮助中心积极对接、密切联系,妇联工作人员主动向案件承办人了解基本案情,双方通过社会调查进一步掌握了小天的家庭背景以及成长历程。小天父母早年离异,父亲获得小天的抚养权,但多年来,父亲未能充分履行监护人职责,对其疏于管教,尤其自小天进入青春期以后有了叛逆情形,父子之间更加缺少有效的家庭教育及沟通,双方的误解、矛盾逐步加深,最终导致小天初中未毕业即辍学外出打工。打工期间,小天结识了上游犯罪人员,在不正确的价值观驱使下误入歧途,最终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小天父亲直到司法机关找到他,才知道到小天在外面触犯了法律,父子二人追悔莫及。河北区人民法院、妇联和妇女法律心理帮助中心就该案多次沟通,详细分析了犯罪成因,针对小天家庭教育缺失的根源,制定了一套多维度的教育指导方案。
家庭教育指导过程中,小天父亲一开始很茫然,甚至有点紧张恐惧,对于法院、妇联和帮助中心的询问多以沉默回答。看着他紧张又内疚的眼神,佝偻着身子,一副无助的样子,心理咨询师主动和他聊起了日常生活,在轻声细语间卸下了小天父亲的心理包袱,使他从茫然紧张开始默默流泪,最后痛哭流涕,意识到自己确实对孩子疏于管教,缺乏关爱,非常内疚。家庭教育指导师告诉他,妇联和法院不是来指责他的,而是来帮助他和孩子的,针对小天的现状,如何亡羊补牢,给予孩子应有的关爱和正向教育才是最重要的。在情感上陪伴孩子,在精神上鼓励孩子,配合监狱管理人员,让小天好好服刑,早日减刑重获自由。
最后,各方工作人员又一起探讨了具体的关爱孩子的方法和行动,鼓励小天父亲学习青春期孩子的心理特点和家庭教育知识。经过家庭教育指导,这位父亲幡然醒悟,逐渐从悲痛、内疚、惶恐中稳定下来,挺直了肩膀,眼中有了坚定的力量的光芒,表示会切实履行起监护职责,以后将会多关心孩子,不放弃孩子,随时掌握孩子的思想动态。此次家庭教育指导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典型意义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这部法律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把“子不教,父之过”这一传统道德理念上升为法律,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家庭教育责任。河北区妇联联合河北区人民法院,在这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庭审后,由区妇女法律心理帮助中心的心理咨询师和家庭教育指导师,对被告的父亲提供“一对一”的家庭教育指导,是《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在刑事审判中的首次应用。
未成年人犯罪很多与家庭教育缺失息息相关,家庭关爱的缺失对孩子成长造成了很大影响,特别是青春期阶段,未成年人与父母沟通缺乏,极有可能导致孩子误入歧途。而本案就是家庭教育缺失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典型案例。本案中被告人的父母早年离异,初中辍学后自己外出打工。在金钱至上的错误观念驱动下,结识了一些社会闲散人员,因家长与孩子的沟通较少,平时对孩子的关心也不够,导致未成年人受人指使,走上犯罪的道路。父母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帮助犯罪的未成年人看到自己身上的优点和特长,帮助其改变不劳而获,走捷径的思想,切断和社会不良人员的接触,学会辨识人事物的好坏,学习基本法律常识,为孩子的成长之路保驾护航。
《家庭教育促进法》是一部新实施的法律,其在落实、执行等多个方面都需要进行有益的探索。河北区人民法院、妇联和妇女法律心理帮助中心积极联动,努力搭建家庭教育指导协作机制,及时针对案件暴露出的家庭教育缺失问题,责令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推动解决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背后家庭教育缺位的突出问题,督促广大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落实家庭教育责任,提升家庭教育水平,在刑罚干预的同时对家庭教育提供引导和帮助,刚柔并济,确保《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得到不折不扣地落实。以此案为契机,河北区人民法院与区妇联等部门建立了专线联络机制,进一步加强工作协作,定期通报工作信息,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为家庭教育指导常态化机制的建立提供有益的实践经验,切实做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帮教挽救未成年人,使之回归正轨,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注: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文字来源:天津市妇联权益部
编辑:木南
校对:冬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