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检局签发未在加工证明
办理未在加工证明,代办未再加工证明,申请香港中检局出具的未在加工证明。
未再加工证明中文:兹证明该证书所列商品在香港停留/转运期间未进行任何加工。
未再加工证明英文:“THIS IS TO CERTIFY THAT THE GOODS STATED IN THIS CERTIFICATE HAD
NOT BEEN SEBJECTED TO ANY PROCESSING DURING THEIR STAY/TRANSHIPMENT IN Hong Kong”
该声明加注在已签发的原产地证的官方声明栏,加盖香港中检局或澳门中检公司的印章,签署人手签并注明加签认证日期。
特殊情况,香港中检公司也可以签发单独的“未再加工证明”。
欢迎出口企业来电咨询香港未在加工证明和各种原产地证合作!
香港中检公司未再加工证明我公司代办出口文件1个工作日即可出证。
按照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规则中的直接运输标准的规定,
经第三方转运的进口货物,进口申报时须向海关提交在转运地未再进行加工的证明文件,
才能享受有关优惠。
香港中检公司出具未再加工证明
由于您的货物在出口过程中经香港转运,而货物确实为我国国产,需要提供出口商品在港未进行加工的证明,
也就是将由我国大陆海关签发的可享优惠关税的原产地证明
(如普惠制原产地证FORMA未在加工证明,亚太原产地证FORMB未在加工证明,
东盟原产地证FORME未在加工证明,中智原产地证FORMF未在加工证明,
中巴原产地证FORMR未在加工证明等)
送至香港中国检验有限公司(简称香港中检公司)进行认证和签字盖章。
香港中检公司办理未加工证明需要什么资料?
1.货物的有效原产地证书正本,或者相关优惠贸易协定规定的原产地声明文件;
2.货物的商业发票正本_运输单证等其他商业单证。
货物经过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运输至中国境内,应当提交证明符合本规定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联运提单等证明文件;
在其他国家或者地区临时储存的,还应当提交该国家或者地区海关出具的证明符合本规定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文件。
香港中检局签发未在加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