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丨落实《交办单》制度 压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大连市安委办发出第47号交办单 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
为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确保党的“二十大”期间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大连市安委办于近日向23个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发送第47号《加强各行业领域安全检查等事项交办单》,要求各部门进一步加强党的二十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工作要求,加大对直接监管企业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同时加强对各地区的监督指导和督查检查,督促各地区相关部门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对所有安全风险较高的企业,要聘请第三方进行安全评估,对不受控、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企业要坚决停产整改,确保党的二十大期间绝对安全。
大连市安委办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每天制定安全检查计划(包括检查领导及相关人员、检查对象),按计划检查后形成当日隐患问题清单,并跟踪整改完成情况。自10月11日起,每日报送检查计划、隐患问题清单,定期报送隐患整改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各地区、各安委会成员单位,陆续接收到市安委办发送的《安全生产工作事项交办单》:
《交办单》27号,“加强建筑工地、城镇燃气、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
《交办单》32号,“全面开展商业综合体安全检查”
《交办单》41号,“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进行安全评估”
《交办单》46号,“强化对特种设备气体钢瓶安全检查”
《交办单》内容涵盖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部门部署要求的安全生产工作事项”“各级领导批示办理的安全生产工作事项”“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会议、市安委会全体会议等重要会议决定事项”“按照场景化监管要求,明确新业态、新场景的监管部门和协同部门的任务分工”等重要工作。交办对象收到《交办单》后,在规定时限内向市安委办报送办理情况及相关佐证资料。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结的,及时申请延期办理,并按节点报告工作进展,直至办结回复。
截至目前,市安委办已经发出47份《安全生产工作事项交办单》。此项工作是我市健全完善我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机制,强化工作部署落实,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各方责任的一项重要举措。
信源:大连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