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妇联等七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进一步做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6月21日,武清法院签发今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及协助执行通知书。
基本案情
张某(女)与杨某(男)婚后共同生活期间,多次遭受杨某暴力、言语侮辱、威胁恐吓。今年6月16日,杨某因琐事再次殴打张某,造成张某上臂、小腿损伤,报警后,经警察训诫,王某仍不悔改,多次对张某进行电话骚扰。6月21日,张某通过武清区妇联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处理结果
武清法院收到申请后,开启绿色通道,第一时间调取报警情况及相关证据,同时传唤杨某核实情况,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当日签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及协助执行通知书。
次日,武清法院向武清区妇联、张某住所所在地派出所、居委会送达该人身安全保护令协助执行通知书,将保护令的执行落到实处,为家庭暴力受害人筑牢“隔离墙”。
文字来源:“武清法院”微信公众号
编辑:木南
校对:梅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