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GHS标签主要相关立法:
1)工业部关于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的第87 / M-IND / PER / 9/2009号法令
2)工业部第23 / M / -IND / PER / 4/2013号关于审查工业部令第87 / M-IND / PER / 9/2009号法令的法令
3)农业化学工业总干事第21 / IAK / PER / 4/2010号关于化学品分类和标签的全球统一制度实施技术培训的法令
印度尼西亚GHS标签危险货物运输实施:
印度尼西亚危险货物陆运国家立法以“联合国规章范本”第14修订版为基础,于2007年1月1日生效。
对于危险货物的国际运输,请参见通过国际法律文书,建议,守则和准则实施。
印度尼西亚GHS标签其他部门实施:
工业部第23 / M / -IND / PER / 4/2013号法令(基于GHS第4修订版)于2013年4月12日生效(该法令作为工业部法令的修订版发布) 2010年3月发布的第87号/ M-IND / PER / 9/2009号文件)。
过渡期实施:
- 自2013年7月12日起:国内生产和进口的单一物质必须符合GHS标签(分类,标签和SDS规定)
- 自2016年12月31日起:混合物(国内生产和进口)将被要求遵守GHS标签规定。 GHS标签规定可在该日期之前自愿应用
2005年:参与(2005年至2007年)作为训研所/国际劳工组织全球GHS标签能力建设计划的试点国家;建立国家GHS标签实施委员会;完成情况和差距分析研究;完成可理解性测试;
2006年:根据全球统一制度条款发布两项部长法令:
贸易部第04/2006号法令,关于有害物质的分配和控制(涵盖54种可能在食品中滥用的化学品)。关于控制工业有害物质生产和使用的第24/2006号工业部长法令(涵盖6种化学物质)
制定关于GHS标签实施的总统令草案。开发漫画是指GHS标签象形图。根据GHS标签规定编写小册子。开始将GHS标签翻译成印度尼西亚语。
2007年:根据GHS标签分类标准对100种化学品进行分类
为行业和政府官员开展GHS标签培训(中级)。
GHS标签翻译成印度尼西亚语初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