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推动诉源治理”典型案例
——家事纠纷防治篇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87号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王四营人民法庭
健全权利保障机制 筑牢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屏障
北京朝阳法院王四营法庭结合人民法庭职能定位、地域特点和集中审理涉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类案件的工作实际,坚持家事审判专业化建设,立足源头疏导和实质化解,构建以“柔性司法”理念为核心,预防、保护、关爱为主线的“1+3”妇女儿童权利保障机制,提升司法为民和多元共治水平,不断发展新时代家事纠纷治理的枫桥经验。
一、坚持预防和调解优先,推动纠纷源头预防化解
一是完善诉调对接机制。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与辖区街乡、司法所等签订《“诉调对接”诉源治理合作共建协议书》《无讼社区共建协议书》,发挥人民调解防线作用、人民法庭审判优势,提升诉调对接工作质效;常态化开展“订单式”法律服务,多渠道征集婚姻家庭关系、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相关“问题订单”,结合审判实务典型案例及纠纷调处经验,通过现场解答、线上课堂等方式就“问题订单”一一回应。近一年法庭共收集法律问题33个,意见建议12条,现有“问题订单”已全部清零。二是深化“辖区法官”机制。设立法官工作站、法官联系点,片区法官与辖区街乡固定联络、定点指导,注重弘扬传统家庭美德,加强对基层调解组织的培训,坚持“德法共治”调处家事纠纷。制度推行以来,片区法官共对基层道德教化和法治培训近100次,受益人员超3000人次,有效夯实社会和谐稳定的基层基础。三是坚持“多元调解”机制。选派20余名从事家事纠纷化解的公益律师参与相关案件调解,调解率达60%;邀请熟悉老人、妇女、儿童身心特点,在乡村有威望、有经验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参与案件调解,将情、理、法相融合,50%的家事纠纷案件得到妥善化解。
二、坚持保护和教育结合,构建特色司法保护体系
一是建立“立审执优先”机制。对于家事纠纷案件,尤其是家庭暴力、监护等妇女儿童身处困境亟需解决的案件,与立案、执行部门联动,实现快速立案、高效审执。三年来,通过该机制办理涉妇女儿童权益案件达1650件,相比其他类型案件审理周期缩短约16天。对人身安全保护令等案件集中、统一、规范、及时办理。2022年全年,共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37件,平均签发时间为1.5天,签发率达85%,充分发挥专业化审判机制功能,提升案件办理质效。二是创新未成年人审判教育模式。针对犯罪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开展特色审判活动,强化对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形成“庭前调查、亲情教育、判后答疑、社区矫正”等审判教育模式。创新推出的 “一二三四”亲情教育工作模式,被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授予“首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新案例奖”。三是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2022年4月,法庭与朝阳区妇女联合会、朝阳社区学院共同设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室”,建立“分工、联动、督导、反馈”四项工作机制,确保家庭教育指导方向正确、方法合理、成效明显。一年来,已开展4次涉家庭教育指导案件专题调研,组织交流会8次,完成案例及法律宣传10余次,保护辖区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发展。
三、坚持回访和延伸统一,传递司法为民人文关怀
一是坚持跟踪回访机制。对涉家庭暴力、当事人存在心理障碍等可能存在风险隐患的情形进行标记,形成“跟踪清单”,案件审结后,由承办人、片区法官对案件法律效果、社会效果进行定期回访,撰写回访记录、敦促及时履行;协调心理咨询资源,为有需要的当事人提供长期服务。三年来,有87件案件启动跟踪回访机制,其中超过五成的探视权、抚养费案件因法官持续跟踪回访而自动履行。二是首创教师“法制教育基地”。与北京市朝阳区教师发展学院结成“法制共建单位”,建立全市首家以教师为培训对象的“法制教育基地”,先后为全区近千名中小学教师进行系统的法律知识培训,间接接受教育的学生达万人,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近年来,朝阳区普通中学(含职业高中)在校生犯罪率一直得到有效控制,连续多年控制在0.02%左右。三是坚持良好家风故事及典型案例宣讲活动。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引领,深入街乡社区讲述最美家庭故事,倡导现代家庭文明观念,让中华传统美德在家庭中生根;加强与媒体合作,充分利用自媒体宣传手段,设置普法在线、京法巡回讲堂等固定栏目,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对法院审理家事案件的先进经验做法、典型案例进行通报;结合“三八”妇女节、国际反家庭暴力日等重点节日,联合司法、妇联等部门联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弘扬文明进步的家庭伦理观念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88号
辽宁省凌海市人民法院大凌河人民法庭
创新家事审判工作机制 柔情司法守护家庭幸福平安
辽宁省凌海市人民法院大凌河人民法庭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确立“柔情司法、调判结合”原则,构建“2+3+4”家事审判体系,依法妥善审理各类家事案件,2021年至2022年审结家事案件1655件,调撤1327件,调撤率达80.18%,极大维护了辖区婚姻家庭关系平等、和睦、文明。
一、“两个平台”推动家事诉源治理新实践
一是网格化管理平台构建家事多元解纷大格局。依托网格化管理平台和辖区8个“法官工作室”,建立网格员、综治委员、妇联人员等多方联络,推动辖区“网格员+调解员+法官”多主体解纷机制形成,借助信息化媒介延伸家事司法服务,2021年以来接受群众咨询2300余次,调解纠纷500余起;实现共抓矛盾化解、共拓便民举措、共推法律宣传、共建关爱机制的家事多元解纷大格局。
二是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提升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效能。积极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了解社情民意、群众信任度高的优势,不断提升诉前诉中调解效能,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工作。2022年以来,调解家庭纠纷160件,成功化解103件,有8件进行司法确认。
二、“三项机制”构建家事审判新模式
1.审判团队专业化。高标准选任家事审判人员,配备2名已婚已育的高学历女性法官,家事审判经验丰富,诉前调解能力突出,对婚姻家庭生活认识深刻。强化人民调解的家事属性,聘请4名具备心理咨询服务能力的人民调解员,在家事案件调处过程中适时开展婚恋咨询辅导,有效促进婚姻家庭矛盾化解。
2.审判方式清单化。创建关系清单、财产清单、帮教清单、回访清单“四个清单”,及时摸清辖区婚姻家庭纠纷情况,着力探索“门诊式”审判。2022年建立离婚案件财产清单123件,有力推进离婚案件依法公正审理;建立回访清单56件,针对留守儿童、受家暴妇女、孤寡老人等重点群体,以柔性审判传递司法温暖,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协同民政、司法、妇联及教育机构23次开展源头化解,有效防止矛盾升级、纠纷激化。
3.审判研讨常态化。确立“专审、多审、快审”思路,坚持“因案施策、一案一策”,定期召开研讨分析会拓展审判思维、厘清办案思路、防范案后风险,2021年起8次组织审判人员和人民调解员共同讨论事实证据复杂、当事人情绪激烈、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23件,均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三、“四条措施”营造和谐稳定新局面
1.坚持“巡回审判”到村屯。2021年以来,集中开展巡回审判29次,重点针对部分冲击道德底线、丧失社会良知的遗产继承纠纷案件,现场开庭、现场普法、现场教育,弘扬尊老敬老道德风尚,培树爱老助老文明乡风,切实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家事审判实践。
2.举办“幸福家庭微课堂”。整理制作婚姻家庭微电影、纪录片配合庭前调解播放,安排心理咨询师提供专业咨询和情感干预,科学引导案件当事人冷静思考、理性思维,通过类案引起共鸣、感知后果,实现夫妻感情修复和家庭责任增强。2022年以来,“幸福家庭微课堂”有效化解74对夫妻矛盾,充分维护辖区家庭稳定和婚姻幸福。
3.开展“护苗行动”助成长。开展普法进学校、“护苗•绿书签”等多种活动,加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坚守“尊重子女意愿”的家事审判原则,对于夫妻双方逃避抚养责任的离婚案件,主动听取、重点考虑未成年子女意见,2023年已有5件判决不准离婚。
4.撑起“护老安全伞”。联合社区开展线上线下普法宣传,增强老年人防骗反诈意识。充分发挥审判主观能动性,合理缩短涉老案件审理周期,2021年以来审理涉老纠纷251起,妥善处理养老机构管理不善导致老人走失、受伤的同类案件8件,其中1件入选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老年人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89号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马屿人民法庭
健全家事审判工作机制 守护家庭“小平安”
瑞安法院马屿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守护家庭这一社会“最小单元”,坚持调解纠纷、保护弱者、情感修复,强化家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源头化解、实质化解,以家庭和谐“小平安”推动社会和谐“大平安”。2018年至2022年,马屿法庭家事案件收案数下降27.3%,调撤率从57.3%提升至88.6%,先后荣获省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省示范“妇女微家”等荣誉。
一、将审判理性与调解柔性相结合,引入“她力量”深化诉源治理
成立“平安大姐”调解队,充分发挥妇联人熟地熟社情熟的优势,促进家事纠纷实质化解,持续深化诉源治理。一是驻庭“坐诊”调解止纷。精挑辖区26名村妇联主席并配备94名“大姐助手”,组建专业家事调解队伍。制定家事调解规程,实行坐班调解机制,通过定期开展培训、指派法官对接指导,切实提升“平安大姐”调解能力。调解队成立以来,参与家事纠纷调解1020件,家事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从38天下降至19天。平安大姐曾靠前参与调解一起标的上亿元的离婚纠纷,历时5个多月、沟通20多个回合,促成双方平息矛盾。二是前端“分诊”辅助定纷。所有来访当事人均由“平安大姐”先行沟通,对情绪对立明显、涉未成年人等纠纷分类登记,开展心理疏导93人次,促使50余起家事案件当事人现场握手言和。组织平安大姐开展家事调查,深入走访村社、学校、亲属等了解案件情况74件次,帮助法官探明案件实情、找准争议焦点。三是入村“巡诊”就地解纷。将辖区每个村划为3至7个片区,选配1名“微大姐”,组建“法官+律师+心理咨询师+调解员”的“镇村片”三级联络群,深入开展家事纠纷排查化解。大力推行村居挂牌预约调解机制,筛选6名优秀“平安大姐”入驻镇社会治理中心,在辖区10个村设置“平安大姐”联络点、110个村分发“平安大姐”全员联络手册,开展村民预约调解103次。
二、将一视同仁与倾斜保护相结合,建立“老弱小”差异化保护体系
将保障弱势群体权益贯穿家事案件处理全过程,构建立体化司法保护网络,凸显司法柔性和人文关怀。一是优化服务守护“桑榆”。法庭开辟“适老扶弱”专区,配备老花镜、轮椅、无障碍通道等物资设施,创新家事陪同诉讼、乡音庭审、真实意愿审查等机制,提升老年人等弱势群体诉讼参与质量。在全国老年友好型示范社区马岩村打造涉老司法服务站,靶向提供家事法律咨询、爱心帮扶、就地调解等服务123人次。二是多元联动呵护“幼苗”。与妇联、检察室、司法所等基层站所联合建立未成年人权益代表机制,对可能涉及损害未成年子女权益的案件,由相关部门派员代表未成年子女参与诉讼。率先在离婚案件中适用子女抚养能力量化赋分评定机制,委托第三方机构或家事调查员开展子女抚养能力赋分评定43件次。探索未成年子女抚养探望承诺书制度,为法官确定抚养方提供参考。三是数智协同保护“弱者”。研发“法护家安”反家暴人身保护应用模块,与公安、妇联、社会治理中心多跨协同,实现家暴事件数据归集与分析预警。强化家暴预防和惩治,及时跟进情况、搜集证据,介入处理涉家暴纠纷96起,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35份。
三、将案结事了与情感修复相结合,实现“法理情”三维度有机统一
推进修复感情、弥合亲情、消除对立,把司法服务延伸到判后,提升纠纷处理社会效果,促进乡风民俗转变。一是坚持贴心审判。打造温情式家事法庭,在庭审中开展家庭伦理教育,以“法官寄语”融合情理法理,引导当事人珍惜亲情。推行离婚财产强制申报,加大对虚假、不实申报的惩戒威慑,督促当事人主动申报财产780件次,有效避免离婚后财产纠纷的引发。二是落实暖心回访。建立家事案件诉后回访机制,对夫妻调解和好、涉子女抚养、涉家暴等案件,“一案一策”制定司法诊疗方案,跟踪修复家庭裂痕,防止家事纠纷再次发生。5年来,借助实地走访、电话询访等方式累计回访家事案件300余件。三是开展爱心帮扶。依托“妇女微家”阵地,开展家事主题公众开放日、趣味普法等法治宣传活动80余次,助推文明家风建设,防范纠纷成讼风险。成立“润心”志愿者服务队,推进法治进校园、进社区、进敬老院等活动,持续跟踪开展家事案件特困当事人帮扶、留守儿童关爱等志愿服务,切实传递司法温度。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90号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扬子洲人民法庭
创新“1+2+3”工作法 纵深推进家事审判改革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扬子洲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弘扬“家和”理念,创新“1+2+3”工作方法,形成“一庭集中、多点联动”的“1+N”家事社会治理工作体系,聚力打造“扬和家事”解纷品牌,主动从“末端司法”向“前端治理”延伸,全力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一、坚持一庭集中,打造专业法庭提质增效
为全面提升家事审理专业化水平,2022年5月,扬子洲法庭集中审理东湖区辖区家事案件,并于2023年4月挂牌成立家事法庭。2022年5月以来,共审结家事案件628件,调撤376件,调撤率达59.87%。对法庭进行升级改造,融入“家和”元素,推动家事诉讼服务中心、家庭审判法庭、家事调解室、心理疏导室、家庭教育辅导室、文化墙等硬件设施提档升级。组建三个专业化家事审判团队,探索建立“家事法官+法官助理+家事调解员+心理疏导员”的新型审判模式。出台《家事案件审理规程》《家事案件诉讼指南》,实现家事审理理念“五个转变”,促进对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保护,统一家事案件裁判规则,为群众提供立案咨询、家事调解、家事审理、心理疏导、家庭教育、反家庭暴力等“一站式”家事诉讼服务,获得群众点赞。
二、突出两个延伸,回应群众需求主动服务
一是突出诉前延伸,源头预防家事纠纷。将法庭搬进百姓家中,深入田间地头、房前屋后上门调解、巡回审判共9次,既满足当事人多元化司法需求,又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社会效果。依托“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先后开展18次“模拟法庭”、法治进校园、关爱留守儿童、把课堂“搬进”法院等活动,切实提高广大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充分结合妇女节、儿童节、重阳节等时间节点,深入乡村、社区开展各类法治宣传27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传统家庭美德,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二是突出诉后延伸,巩固家事审判成效。主动回应当事人需求,先后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52份、人身安全保护令3份、家庭教育令42份、离婚证明书107份,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发出全省首份家庭教育决定书引发社会关注。不定期开展判后跟踪回访、帮扶教育等工作,通过走访、谈心、家庭教育等方式开展60余次回访帮教活动,动态掌握和对接当事人的司法需求,促进当事人情感修复,确保案结事了人和。
三、构建三项联动,完善社会治理提升效能
一是健全社会治理机制。会同区政法委、公安、妇联、司法、民政等部门出台指导意见、制定实施方案共5份,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全面推进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和化解工作。二是丰富社会治理阵地。在扬子洲15个自然村设立“法官驻村工作站”,在扬子洲镇前洲村建立“扬和家事巡回法庭”,深度融合“法庭+村委”家事解纷新模式,《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法庭+村委”的探索与实践》入选司法部的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在区妇联成立“少年家事巡回审判点”,深化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被南昌市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三是推进社会治理联动。联合市中院、省图书馆、东湖区八一嘉实希望小学等在扬子洲镇前洲文化大院共同举办渊明学堂“传承好家训、培育好家风”亲子阅读活动。2023年六一,联合区检察院、区交警大队等走进南京路小学开展的沉浸式“交通安全大课堂”活动,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央视一套、二套、十三套、人民网、《江西日报》、《新法治报》、江西政法网等多家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携手江西省婚姻家庭协会,共同为问题家庭开展家庭教育活动,督促家长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91号
山东省惠民县人民法院孙武人民法庭
打造家事审判“惠民模式” 把纠纷化解在老百姓心坎上
家事无小事,家和万事兴。近年来,山东省惠民县人民法院孙武法庭坚持以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为导向,传承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诉源治理,不断延伸司法服务,充分发挥家事审判诊断、修复和疗愈的功能作用,全力打造“法院引导、多方参与、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家事纠纷诉源治理“惠民模式”。
一、 诉调对接释放解纷效能
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用“亲和睦诚”的调解理念促进每一个家庭子亲、人和、家睦、爱诚。一是组建家事调查队伍。邀请14名乡镇司法所和妇联工作人员、社区干部及当地具有一定威望的家族长者组成家事调查队伍,依据法官出具的委托函,有针对性地调查感情不和、子女抚养、财产纠纷、家庭暴力等情况,为精准调处矛盾尖锐、案情复杂的纠纷把脉定性。二是引入外部专业力量。聘请5名心理咨询师参与案件调解,对当事人明显“带着情绪”打官司的家事案件,及时启动心理干预辅导机制,让专业技能成为防止矛盾激化的重要法宝;从妇联、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组织中选聘3名特邀调解员,配合法官开展协同高效调解,最终实现“1+1> 2”的调解效果。三是搭建诉调对接平台。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强化部门间的联动配合,与县妇联共同成立滨州市首个家事纠纷诉调中心,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情绪疏导等服务,2022年以来有368件家事纠纷实现诉前化解,大大节省了诉讼资源。
二、 专业审判彰显人文关怀
打造柔性审判环境,组建专门审判队伍,制定统一裁判标准,孙武法庭从硬条件、强基础和软实力三个维度推动家事审判专业化。一是打造柔性审判环境。按照“硬件体现软件、硬件体现理念”的思路,孙武法庭将“和合理念”融入到工作环境中,在法庭内设立温馨审判庭、茶座式调解室、心灵驿站、婚姻学校等场所,用“柔性审判”彰显人文关怀。二是组建专门审判队伍。按照“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的人员配备标准,孙武法庭成立了以3名审判业务娴熟、社会经验丰富、擅长调解工作的法官为核心的专业化审判团队,立足实际,用“心”审判,有序推进了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三是制定统一裁判标准。结合家事审判工作特点,孙武法庭制定落实了《家事审判统一裁判规程》《家事案件财产申报制度办法》等多项工作规范,制作规范举证、取证指南,促使当事人合法收集证据。孙武法庭2022年以来审结案件843件,诉中调撤率达到57.4%,有力推动了新时代“枫桥经验”扎根惠民。
三、 判后跟踪传递司法温度
孙武法庭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着眼实质化解纠纷,打造“家事暖阳”司法品牌,构建判后多元帮扶体系。一是建立“三必访”回访机制。根据案件实际实行“三必访”机制,即对涉及未成年人抚养、探视的案件,涉家暴且申请人身保护令的离婚案件以及义务人数量多、分歧大、矛盾深的赡养案件必回访。家事法官、专职调解员及妇联工作人员通过回访,了解诉讼群众生活动态、总结审判经验,为今后办案提供依据和支持。二是落实“司法救助+”帮扶模式。根据回访结果,承办法官为身心受创的当事人、未成年人和生活困窘的家庭申请司法救助,2022年共为9名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6.5万元,坚持“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的理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增强家事案件的社会辐射功能。三是注重家风宣传和润万家。每逢重要节点,孙武法庭“家事暖阳”党员志愿服务队深入社区开展“家事法官进家来”普法宣传活动,适时选取赡养、抚养等典型家事案件公开开庭审理,把庭审现场搬进村居民落,从末端“治已病”转向前端“防未病”,从源头减少家事纠纷增量,促进基层治理从化讼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92号
湖北省崇阳县人民法院白霓人民法庭
创新联动机制 助推乡村平安家庭建设
湖北省崇阳县人民法院白霓法庭积极争取白霓镇党委支持,建立家庭文明建设工作联动机制,将联动工作办公室设在法庭,实行家庭治理、家庭教育、家事调解、家风建设四层联动,助推乡村平安家庭建设。
一、建立“三项机制”,推进家庭治理联动
一是建立家事案件三审合一机制。建立家事案件三审合一机制,对法庭辖区内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家庭成员之间的犯罪案件以及相关行政案件实行综合管辖,在审理涉刑家事案件中注重劝导为主、宽严相济,改变不良家庭环境,促进家庭和谐稳定。二是建立家庭人格保护机制。在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随案发放《反家庭暴力告知书》,对构成家庭暴力的施害人,依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2022年,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3份。重点关注矛盾突出的“问题家庭”,对于发现侵害家庭成员或亲属人格权的违法行为,依法发出人格权侵害禁令。2023年4月,发出首份人格权侵害禁令。将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格权侵害禁令同步送派出所、村委会,强化与派出所、村委会协同执行。对问题轻微的“问题家庭”,提出“家庭建议”,跟进解决矛盾。三是建立审后跟进机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困难家庭、困难人员的,不以结案为主要目的,在案件审理结束后,联合妇联、派出所、教育站等机制成员单位跟进了解情况,制定解决方案,通过司法救助、政府帮扶、就业帮助等方式,助力当事人脱离困境。2022年,帮助困难家庭6个。
二、抓实“三个环节”,推进家庭教育联动
一是抓实婚姻家庭案件审理环节。在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随案全覆盖式发放《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当事人疏于履行家庭教育义务的,及时提醒、充分释明;情况严重的,发出家庭教育令。2022年,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260份、家庭教育令11份。二是抓实学校问题学生教育环节。加强多方联动,根据派出所、学校、村委会提供的问题学生名单,深入了解学生家庭以及监护人的家庭教育责任履行情况。联合村干部进行家访,送达《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对经教育仍不履行家庭教育义务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令。2022年,走访问题学生家庭26个。三是抓实家庭教育令状执行环节。家庭教育令送达后,向妇联、村委会、学校等联动机制成员备案,由村委会和法庭联合监督实施。对怠于履行家庭教育义务的,责令通过“乡村e法官”平台,定期与未成年儿女视频联系,加强亲子沟通和教育陪伴。通过定期回访、跟踪推进,确保问题父母将家庭教育责任落到实处。
三、搭建“三个平台”,推进家事调解联动
一是搭建庭村联合调解平台。将司法服务工作精准化、及时化,全面建成村委会调解联动机制,对突发矛盾和案件,先由本村调解员实时调解;调解不成的,再由法官与村民调解员联合调解;仍然调解不成的,法庭简化立案和审判程序进行快立、快审、快结。二是搭建婚姻家庭调解平台。在法庭所辖村成立调解室,将妇女主任纳入家事调解员序列,发挥妇女干部在婚姻家庭矛盾处理方面的优势,通过情绪疏导和耐心劝解,有效化解乡村家庭矛盾。三是搭建多方协作调解平台。充分发挥法庭能动作用,结合人民调解平台、乡镇调解委员会、农村综合治理调解中心、村组家事调解室等调解平台的不同特点和优势,将诉讼案件统筹分类、全面推送各调解平台进行诉前调解,在线对接基层调解组织,构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层级分工体系,推动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分层对接、合理分配、有序推进。
四、用好“三个载体”,推进家风建设联动
一是用好“法治讲堂”载体。充分利用人民法庭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独特优势,深入了解村民法律需求,通过设立的巡回审判点、法官工作室、婚姻家事调解室等前沿阵地,采取“法治夜校”“湾子夜话”等方式,因地制宜开展 “法治讲堂”。2022年,开展“法治讲堂”15次。二是用好“巡回审判”载体。根据案件类别差异,创新巡回审判增设环节,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效果。在争议现场进行巡回审理,增设村民、乡贤发言环节。在辩论环节结束后,增加法官说理环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融入案件评述说理,引导村民懂法、讲法。三是用好“电子书签”载体。坚持以知识促家风,研究搜集一系列家庭教育知识丛书,以电子书签的形式在人民法庭诉讼服务台、村委会家事调解室、巡回审判点等区域公开放置,将家风文明建设的知识宣传和普及落在实处。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93号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大瑶人民法庭
践行“枫桥经验” 打造家事审判闭环工作模式
近年来,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大瑶法庭厚植为民情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对家事审判的司法需求,打造诉前“治未病”、诉中“强疗效”、诉后“促修复”的家事纠纷化解闭环体系,真正做到家事矛盾不上交,家事纠纷就地化解,大幅度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有力地促进家庭社会和谐稳定。
一、诉前:消未起之患,推动家事纠纷前端预防化解
一是建立快速预警机制。推行“一镇一干警”工作机制,通过诉源治理工作站、基层妇联组织、小区管家,每月开展一次全覆盖家事纠纷隐患排查,近三年来,排查家事纠纷隐患152个,对有苗头性的家事矛盾做到早发现、早预防。二是精准开展普法宣传。定期举办“法庭公开日”活动,组织辖区中小学生到法庭参与小法官体验活动,邀请妇联组织工作人员观摩家事案件庭审,2021年以来,共开展相关活动15场次。在浏阳市大瑶镇杨花书院建立了“普法驿站”,举行了家庭教育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庭长和副庭长分别担任两所中学法治副校长,为学生开设法治课堂,提供一对一的法治辅导。通过普法宣传,为诉源治理工作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三是发挥多元调解作用。将调解力量下沉基层,在辖区各村社区设立调解工作室、调解联络点,法官对辖区乡镇家事纠纷调处进行全方位指导,并与基层组织共同化解家事纠纷, 2021年以来,共诉前化解家事纠纷253件。立足法庭“三便原则”,积极开展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三进”工作,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实现诉前调解和司法确认的无缝对接,推动法庭诉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
二、诉中:开对症之方,推动家事专业审判体系形成
一是打造专业化审判团队。成立法官+书记员+特邀家事调解员的家事纠纷调解团队,组建家事审判合议庭,充分发挥女性人民陪审员的参审作用。组织干警参加家事审判技能竞赛、裁判文书评比、案例分析评选等活动,全面提升家事审判法官的能力和水平,一名干警参加全省首届家事审判技能竞赛获优胜奖。二是构建专业化审判机制。建立家事调查员制度,聘请网格员、村社区干部作为家事调查员,负责家事案件的走访调查,为家事案件的审理提供更准确依据。截至目前,开展家事调查案件106件,提高了家事案件调解率。2021年以来,共审结家事纠纷510件,调撤率达70%。三是实行专业化审判方法。针对当事人年纪偏大、行动不便的家事纠纷案件,主动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村舍院落,2021年以来,共开展家事案件巡回审判15次。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主动邀请基层组织参与家事案件调解,家事案件上诉率不到0.3%。
三、诉后:谋长久之策,推动家事纠纷有效综合治理
一是运行立审执一体化机制。牢固树立“一体化”理念,不断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将调解思维贯穿全过程,主动进行判后答疑,督促当事人及时履行,积极探索推进人民法庭直接执行工作机制。2021年以来,共有94起案件得以当场履行或达成履行协议,自动履行率达80%,实现了家事矛盾纠纷“一站式解决”。二是主动延伸家事审判职能。设立并实体化运行“家庭教育指导、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家事纠纷调解”南区工作站,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和心理咨询12次。建立家事案件专门台账,开展常态化跟踪回访,及时开展判后心理疏导。向民政部门协调解决特殊困难当事人低保救助和危房改造问题。三是协同构建立体治理网络。与辖区乡镇党委政府、妇联组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商解决家事纠纷化解的难点、堵点问题,近三年来,共实际化解矛盾特别突出的家事纠纷25件。参与了市妇联施暴者综合干预与教育矫治服务二期项目验收工作,对施暴者进行综合干预与教育矫治服务8次。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94号
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凤鸣人民法庭
打造“三张特色名片” 建设“鸾凤和鸣”家事法庭
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凤鸣人民法庭立足大库区、大山区、大农村和外出务工多、留守人员多的“三大两多”特征,聚焦历史与现实、时代与地域,打造“三张特色名片”,建设“鸾凤和鸣”家事法庭,有力推动家事审判改革与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协同发展。近三年受理家事案件数量同比分别下降9.13%、14.27%、43.95%,调撤率高达75.44%,有效凝聚家事纠纷源头化解与家事案件妥善调处的工作合力,被命名为重庆法院“示范民生法庭”,获评重庆市“青年文明号”,驻地凤鸣镇被评为重庆市“乡村治理示范镇”。
一、以家事解纷“综合超市”为缓冲区
在重庆市率先设立驻庭“人民法院老马工作室”,打造家事解纷“综合超市”,家事纠纷诉前化解率达98.53%。一是组建调解团队。选派辖区乡镇退休干部为调解员,指派1名记录员。建立“县委办、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司法局、县财政局”2+3协调保障体系。按照“基础工资+激励工资”模式,实行“财政部门经费保障、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人民法院因案补贴”。二是明确受案范围。对接辖区7个乡镇27个基层调解组织,成功调解家事案件493件,涉案金额1500余万元,为当事人节约解纷成本50余万元,平均用时仅5天。多元“解锁”跨越三十年的亲邻纠纷案例被中央电视台以《难修的老房子》为题纪实报道。三是畅通诉调对接。专人集中办理申请司法确认案件,无障碍实现“诉前调解—调解确认—调解不成转立案”,80%以上实现当场调解、当场确认;主动兑现案款1100多万元,自动履行率较诉讼阶段高出24个百分点。
二、以“鸾凤和鸣”家事审判为降温带
深度融合辖区地域文化,打造“鸾凤和鸣”家事文化品牌,家事案件调撤率高出全院均值27个百分点。一是建立调解机制。实行集“家事调查、特邀调解、心理疏导”为一体的辅助模式,聘任驻庭调解员为辅助员。诉前调解家事案件571件,接受委托调查161件,落实回访帮扶293件,助力98对夫妻破镜重圆,156名未成年人重拾“家与爱的温暖”。《独居老人的痛与伤》《需要自己打工挣彩礼钱》等被重庆电视台《法官来了》栏目专题报道。二是建立巡回机制。以农村地区基于血缘、宗缘、地缘关系建立的情感和道德纽带为指引,选取婚姻、赡养、继承等典型案件巡回审理、以案说法。巡回办案96件,普法宣传109场次15000余人次,推送典型案例180件,“车载便民法庭”巡回庭审被《求是》杂志刊载。三是建立互动机制。同步设立“家庭教育指导站”“代表委员联络站”,选取家事典型案件83件,庭校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法治面对面”活动32场次8000余人次,邀请代表委员等旁听庭审、参与调解、视察法庭250余人次,收集有效意见建议27条。《老人生活无法自理可以判决子女轮流赡养》等3篇案例入选重庆市婚姻家庭典型案例。
三、以“天平驿站”家事品牌为加油站
建成三峡库区首个“天平驿站”家事品牌,获人民日报、法治日报等主流媒体宣传推介13次,得到省部级领导批示肯定1次。一是对接“老马工作室”。依托驻凤鸣法庭“老马工作室”,激发村支书、村综治专干作为便民诉讼联络员内生动力,建立“村-站-室”矛盾纠纷缓冲带,探索“诉源”多重过滤机制。两年来,三方合力化解家事纠纷39件,所在村无一民事案件进入诉讼,被命名为重庆市“民主法治示范村”。二是下沉“一庭两所”。推动辖区派出所、司法所共驻共建,打造“万眼守望”平安联防联控平台,实现20个村民小组联网全覆盖。将易诉易解、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等“搬”到基层,选任调解员3名,组织人民调解培训8次123人次,成功调处家事案件82件。三是用好“车载便民法庭”。以法庭干警和驻村工作队为班底,组建法治宣传小分队,将“车载便民法庭”开进“站”,因地制宜开展“小公民法律课堂”等主题活动,当地留守儿童累计“入站”“上车”接受法治洗礼800余人次,收到《长大后,我要当法官》等书信6件。
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195号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协兴人民法庭
培育家事审判新动能 助推构建和谐家事关系
广安区人民法院协兴人民法庭位于邓小平故里协兴镇,以邓小平同志“没有家庭不行,家庭是个好东西”的朴实家庭观念为切入点,始终秉持“柔性司法、调解促和”理念,不断革新审判理念、丰富调解方式、创新工作载体,年均审理家事纠纷案件600余件,调撤率85%,服判息诉率99.6%。曾获“全国优秀人民法庭”“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荣誉。
一、以“和”为本,构建共治格局
一是组建倡“和”团队。聚焦更高水平法治广安建设,笃定家事审判改革创新,该法庭以专业化家事审判女子法庭模式运行,组建融合法庭干警、机关团体工作人员、基层组织干部、心理咨询师的一体化、专业化、复合型家事纠纷化解队伍。2022年以来,聚力基层解纷资源,引导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家事纠纷化解1600余人次。二是创建促“和”环境。围绕法庭建设,推进“4个2”项目。建立“青榄”家庭教育工作站、“桑榆”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站,对涉抚养、赡养纠纷案件专项化解;设置专门心理咨询室、情感宣泄室,对矛盾激化人群重点心理疏导;建设云上法庭、会客式庭审法庭,便利当事人线上线下沟通交流;设立反家暴庇护中心、情感修复中心,为特殊当事人提供庇护居所。三是形成育“和”文化。依托邓小平故里等红色文化优势,大力弘扬优秀传统诉讼文化,将党建工作作为推动城乡社区治理的“红色引擎”,创新开展“法庭联镇促发展、法官联村促和谐、支部联庭促规范”活动,引导辖区群众“重家教、传家风、立家道”。以协兴法庭为原型拍摄的《家安广安》法治微电影获最高人民法院“百优微电影奖”。
二、以“联”为重,探索善治路径
一是创新机制化纠纷。探索建立婚姻家庭纠纷“二分类创新理念、二阶段协同发力、一张网全面服务”的“2+2+1”工作法,划分“感情危机类”和“感情死亡类”纠纷类型,将法律援助、社会救助、人身保护、心理疏导、回访帮扶工作覆盖纠纷审理、调处全流程,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一张网式司法服务。2022年以来,推动621个问题家庭纠纷化解,89个濒临破裂家庭重拾亲情。二是联动推进促教育。健全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体系,构建促进家庭教育“1234”工作思路,联合公安、妇联、教育等八个机关单位共同成立广安区“青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重点识别离婚、抚养二类案件中的家庭教育问题,划分为低、中、高三个风险等级,针对性采取访家庭、访学校、访村社、访单位“四访”措施宣传落实家庭教育。2022年以来,“青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处理相关案件43件,指导352个家庭落实家庭教育责任。李某抚养权变更及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入选四川政法“五年百佳”案例。三是深化对接抓治理。依托法庭,推动乡镇大调解中心、司法所、派出所和村(居)民调解委员会共同搭建民事纠纷调解网络,运用“剥洋葱”思维,按照源头治理、多元化解、诉前调解、司法调解、诉讼裁判的“五层递进”化解工作法,2022年以来,诉前化解家事纠纷205件,有效实现纠纷“漏斗式”过滤、阶梯式推进、分流式化解。
三、以“化”为要,建强长治阵地
一是因地制宜定制普法。申创“省法治教育基地”及“家庭家风家教建设教育基地”,制订针对不同主体的个性化普法宣传方案。2022年以来,开展专题法治讲座、送法下乡等主题活动39次,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二是情景模拟以案释法。举行“法庭开放日”活动,指导开展“模拟法庭”,重点围绕青少年犯罪、校园欺凌等问题开展沉浸式、体验式普法活动,引导中小学生从小树立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能力,坚守法律底线。2022年以来,针对性举行法庭开放日、模拟法庭、云端课堂等活动13次,参与师生1800余人次。三是打造展厅形象塑法。重点打造“家事教育文化展厅”,创建广安区示范妇女之家、广安区示范家长学校,通过婚家观念教育、正反案例警醒、唤醒家庭责任,助推亲情修补。2022年以来,接待基层干部、在校师生、辖区群众等参观交流4000余人次。
编辑:段茜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