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的条件
1. 股东:1名或超过1名股东(国籍不限)。 所有股东须具有法律证明的至少18年的年龄以及所有股东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2. 不少于10000港币的注册资本。
3. 董事 :香港的私人公司必须 少有一名董事,该名董事可以是任何地区的居民。
4. 秘书 :注册香港公司必须有一名秘书,并可由其中一名董事兼任。
5. 注册/营业办事处 :香港公司必须有一个本地的注册办事处,此办事处必须爲一个实质地址,而非邮政信箱。
6. 银行户口 :公司可在开业后,随即开立银行户口。而视乎公司需要,开户也可以迟一步进行。
相关条例
1、香港公司条例
2、香港商业登记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