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化解的“前哨站” 基层治理的“桥头堡”
——广西河池市两级法院推进“广西示范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纪事
基层稳,天下安。人民法庭作为人民法院最基层的派出机构,处于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处于司法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推进乡村振兴的最前沿。
自2021年开展“广西示范人民法庭”创建活动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两级法院立足山区司法服务新需求,依托创建活动,做到人民群众的需求在哪里,人民法庭的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将人民法庭打造成为山区百姓矛盾纠纷化解的“前哨站”和推进平安河池基层治理的“桥头堡”。
定分止争,做山区百姓的解铃人
“法官,我要告村委会。”今年2月的一天,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文雅村的蒙阿嫂急匆匆地走进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洛阳人民法庭立案大厅,向值班干警反映:“村里说我女儿是外嫁女,不给分红。可我女儿还没有结婚,怎么就成了外嫁女?”
原来,蒙阿嫂的女儿2021年春节曾经带男友回家,并按当地风俗接纳彩礼置办酒席,但随后因各种原因双方分手,并退还彩礼。可该村以置办酒席就算结婚为由,没有给其女儿村集体经济分红,于是产生纠纷。
为平息纠纷,洛阳法庭庭长何毅了解事情经过后,劝导蒙阿嫂通过诉前调解来解决问题,并与该村委会相关负责人沟通。
3月4日,洛阳法庭通过巡回办案方式,会同洛阳镇司法所、妇联等部门到文雅村对纠纷进行诉前调解,调解人员分别从法理和情理两方面入手,做双方思想工作。最终,双方在法院、镇政府、村委会“三级联动”调解下,达成和解协议,村委会同意给蒙阿嫂女儿发放2022年的集体经济收益分红,并同意她参与2022年至结婚前的村集体所有分红。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紧扣基层社会治理需求,人民法庭积极传承新时代“枫桥经验”,联合各方力量,一同参与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为更好地化解群众的矛盾纠纷,真正做到定分止争,河池市两级法院还积极拓宽“朋友圈”,主动邀请人社、工会、妇联等部门和村委会进入矛盾纠纷调解小组,建立多元解纷联动机制,诉前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同时,还积极引进“瑶王”、“呗哝”、族老等在本民族群体中有威望的人开展诉前、诉中调解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关口前移,做基层治理的先行者
“大娘,我是驻村法官小潘,您要是有什么司法需求可以联系我,这是我的电话,村委会门口的联系牌上也有我的联系方式……”一场矛盾纠纷大排查在都安瑶族自治县都安乡地苏镇展开。“一村一法官”机制的常态化建立,让村民只要遇到矛盾,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我先问问驻村法官怎么说。”
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地苏人民法庭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过程中,坚持关口前移,“矛盾就地解决”。在贯彻“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中,驻村法官与基层组织定期联合摸排走访,形成各村屯“个性化”矛盾化解预案,按矛盾激烈程度实行“黄、橙、红”分级处理。
此外,地苏法庭还与基层组织共建“无讼村屯”,有效化解基层矛盾。今年3月,地苏法庭被命名为“广西示范人民法庭”。
学有榜样,行有示范。地苏法庭的成功经验给河池市两级法院的法庭提供了成功样本。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龙岸人民法庭也主动融入党委和政府主导的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积极谋划,今年5月“龙岸镇一站式多元解纷服务中心”在龙岸法庭落成使用。
因土地相邻,龙岸镇八联村刘某与同村4户农户的矛盾已有四五年之久,八联村党支部书记路义良向服务中心寻求帮助。龙岸法庭副庭长韦荣子迅速组织工作人员进村开展调解工作。工作人员随即核实情况并到纠纷地进行测量,耐心梳理矛盾焦点,释法说理,最终圆满解决纠纷。
为强化基层社会治理,全市人民法庭还主动融入司法改革创新工作,积极推进“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2.0升级版——“无讼村屯”建设,进一步激活审判体系的“神经末梢”。8月17日,都安高岭镇加全村、定福村、江中村挂牌“无讼示范村”。得益于此,都安农商行给无讼示范村、农户代表授信,“整村授信”更是为“无讼村屯”的创建注入了活力,进一步引导村民诚实守信、共商共治、发展产业、自觉化解矛盾,有效凝聚基层治理工作合力。
“无讼村屯”创建是人民法庭参与社会治理的一个缩影,目前,全市已创建“无讼示范村”“无讼重点村”219个。
创新思路,做法治精神的宣传员
建设法治社会,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河池是少数民族地区,老百姓能歌善舞,唱山歌是他们的传统和时兴的表达方式。人民法庭充分利用这一特点,将法律法规知识编成山歌,走村入户开展法治宣传,深受群众喜爱。
农历三月三这天,在刘三姐的故乡河池市宜州区,一场山歌会热闹非凡。“嘿……什么秤要公平,一斤一两定分明,哪个一心为人民,公平正义记在心……”宜州区人民法院刘三姐镇人民法庭的法官们摇身变成守擂台的“山歌手”,与老乡对起了法治山歌。在一场场山歌赛中,法官们通过通俗易懂的山歌,将法治观念、法律知识传递到百姓的心坎里。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人民法庭在“三月三”“祝著节”“分龙节”等少数民族传统节假日,通过自编自创的山歌进行普法,拓展法治宣传形式,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9月5日,在凤山县平乐瑶族乡洪力村六往瑶寨,悠扬的山歌声从寨子的凉亭里传出。当天,法官们将家庭教育促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条编写成新时代的山歌,与瑶族同胞们对唱。此外,针对瑶寨留守老人儿童群体,法官们结合近年来审理的案例,以拉家常的方式宣传婚约彩礼、养老诈骗、关爱未成年人以及民族团结等法律知识,增强瑶寨同胞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创建“广西示范人民法庭”是各地人民法庭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河池市两级法院分散在各县区的38个人民法庭立足实际,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正朝着服务山区百姓、守护一方安宁、助力乡村振兴的发展之路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