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改过自新的机会,我才顺利重返校园,现在和老师同学们相处得都很好。我会好好学习,努力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近日,记者来到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检察院,在不起诉决定宣告仪式上,见证了小瑞(化名)的蜕变。
办案检察官向记者介绍,小瑞出于朋友义气,提供个人银行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软件,帮助他人跑分洗钱,跟随朋友流窜作案。2022年4月25日,小瑞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芦淞区公安机关抓获。同年5月27日,该案被移送芦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因小瑞系未成年人,该院启动未成年人检察办案程序。
在随后开展的社会调查中,承办检察官发现小瑞的老家在河南省新县农村,父母离异后,母亲离家出走杳无音信,父亲常年在外打工。小瑞由奶奶带大,在成长过程中缺乏有效的家庭教育和监护。小瑞因与社会闲散人员在一起玩耍而误入歧途,案发后很是懊悔,对未来充满担忧。
于是,检察官对小瑞进行耐心开导,同时联系到小瑞的监护人,对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并送达督促监护令。监护人表示将积极配合开展后续的帮教,并递交了承诺书。
“让涉案未成年人在长期学习生活地或居住地接受帮教,有利于确保帮教效果和有效监管,让失足少年更好回归社会。我们可以和当地检察机关沟通,委托其开展跟踪帮教。”芦淞区检察院与新县检察院经过反复磋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确定了帮教的具体内容。2022年7月6日,芦淞区检察院对小瑞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确定了半年的考察期。
在考察期内,新县检察院陆续发来小瑞的帮教考察信息。小瑞主动学习法律知识,积极参与社区志愿服务,被当地党委政府评为“优秀志愿者”。考察期满后,芦淞区检察院根据考察情况正式对小瑞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日报 要闻版 张吟丰 肖俊 熊佐)